李慧律师,江苏海瑞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法学学士,专业从事经济纠纷案件、离婚案件、刑事案件的代理。自执业以来,律师业务开展得较好,具有较强的律师工作能力,处理过多起复杂疑难案件,案件效果较好,委托人好评度较高。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李慧律师
手机号码:15151040621
执业证号:13209201511668631
执业律所:江苏海瑞华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东台市广场路1号国宾府27号楼103-104室(公安局对面)
一、合同签订前的前期调查工作:
通过工商登记信息等方式对目标企业进行前期的调查分析,包括注册资本、股东出资方式、出资数额、工商年检情况,企业合并、分立、投资等相关事宜,企业有无子公司、分公司等情况作调查。
二、签订合同过程中应注意的相关法律问题
1、合同签订地:
合同中最好明确约定合同签订的,没有明确约定的,以合同最后签字或盖章地为合同签订地。
2、合同履行地:
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。没有约定的,给付货币的,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,交付不动产的,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,其他标的,履行义务所在方履行。
3、争议法院管辖:
合同中没有约定的,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。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被告所在地、原告所在地、合同履行地、标的物所在地、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。
4、风险承担:
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,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,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,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标的物需要运输的,当事人对交付地点最好明确约定,如明确约定卖方将货物送至买方在某地的仓库,则在运抵之前,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。(同时,应该注意交货地点、收货人、付款人、付款银行的相关变化,以及签字盖章等的相关效力问题)
5、违约责任的
最好约定一方违约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,该标准应大于等于因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(包括合同签订后对方可能获得的利益)。如果采取仅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对方应赔偿相关损失的方法,一旦发生争议,举证责任是相当大的,无端增加了整个诉讼成本和诉讼风险。
(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损失的30%的,一般可以认定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。)
6、质量标准及质量异议期:
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、方式,最好要求对方以书面方式等比较容易保存相关证据的方式提出。对于质量标准,提示客户一定要只制定一个标准,而不要存在2个或2个以上标准,对于凭样品买卖的合同,双方应将样品封存,以备不时之需。
7、合同价金的支付方式
要写清楚是用支票或是银行转账,若是银行转帐,在合同中写清对方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,分期支付的,要写清楚每期应支付的金额及支付方式,最后一次货款支付的确切日期(有利于日后计算诉讼时效)。
二、公司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分析
1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规章制度,细化销售流程。加强对于销售人员销售模式及销售流程的管理,规范合同签订、履行程序。
2、对销售人员进行产品基本信息培训。让销售人员了解所销售产品的性能、基本规格、技术等相关信息,对于需要特别定制生产的产品,要求销售人员详细记录客户要求的产品规格等信息,并要求技术人员对客户的要求进行评估试验,必要时可将样品给客户检验看是否合格,而后再大规模投入生产,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
3、规范公司合同范本,完善合同基本条款。有关标的物的质量、质量异议期、付款方式、违约责任、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等容易产生争议的部分应特别注意,务必使条款清晰、明确,做好合同的履行保障。
4、在合同签订前调查企业相应资质,做好合同签订前的风险防范工作。对于初次合作的客户,可要求客户提供工商登记、年检、纳税、银行账号等相关资料,并通过搜集的信息对目标企业进行分析;必要时可委托专业的信用管理公司对客户的资金、资产、设备、企业运营情况等相关信用资质进行调查。
5、合同签订过程中为客户解释清楚合同的有关具体条款,确保签章时合同文本与谈判时意向书的一致性。合同签字过程中注意签字、盖章的主体前后是否一致。
6、在合同履行阶段,严格按照客户要求提供所需货物,完备售中及售后服务,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意见抱怨,协助客户销售盈利,以高品质的售后服务换取客户的快速回款及新的更大的订单。同时在履行阶段要保证交验证凭证是否齐全,及时取得有关交验货凭证,注意签字盖章的效力,定期与客户进行账目核对,并由对方签字确认。
7、在风险发生阶段应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债权保障工作。对于到期债权应注意提示客户按时付款,对已超过付款期限的债权,可以发送欠款确认函、催款函等相关函件确认,避免丧失诉讼时效,及时果断的采取处置措施。对于比较复杂的案件可委托专业的信用管理公司代为催收,以减少公司运营成本,保证账款及时回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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